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9〕84号
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暑期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暑期实验室安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确定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除安全隐患,有重点开展安全排查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检查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管线与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仔细检查实验室的门窗,确保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应强化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等危化品、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做好高温时的防爆和防暑降温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拉网式检查。如实记载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暑期开展实验实训教学、科技竞赛前期培训指导等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障暑期实验教学、竞赛等活动的顺利完成。为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实验室严禁留宿。暑假期间,对利用实验室进行开放实验、技能训练、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师生及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四、严格暑假期间信息畅通及报告制度
暑假期间,各二级学院必须明确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将联系电话张贴于责任实验室门上或醒目位置,保持通讯通畅;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报送学校安全管理处备案。教学部将组织人员于7月5日前对实验室重点场所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教学部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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