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院督〔2018〕2号
关于报送下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教师名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教师职称评聘和下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需填报下学期晋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教师名单,以便统一组织督导委员听课评价。
1.教师申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课程承担部门为单位统计上报,请各单位通知承担教学任务的每位教师,准确按时统计填报。
2.教师最迟应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前一个学期接受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请把握好时间。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论在申报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中使用有效。
4.需要申报的教师请到课程承担单位填报,由单位统一于1月12日前将纸质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报送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恪勤楼405),电子版发至邮箱jxdudao@163.com。
5.申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3份准确的课表报送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恪勤楼405),以便督导委员安排听课。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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